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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盐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采取五项措施,争创行业标杆

来源:意昂2  更新时间:2024-05-14 15:48:00


为做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盐城盐都院采维护企职双方合法权益,劳动建设和谐稳定的人事劳动关系,盐城市盐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以“调解为主、争议仲裁争创裁决为辅、取项惠企利民”为宗旨,措施不断优化劳动仲裁服务,行业提升办案效能和水平,标杆采取五项措施,盐城盐都院采争创行业标杆。劳动

一是人事加强仲裁队伍的政治素质建设。“思想决定行动,争议仲裁争创行动决定结果”。取项想要提高劳动人事争议的措施办案质量和效率,就必须培养一支政治素质高、行业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实的仲裁员队伍。区仲裁院始终坚持把仲裁员的政治思想建设作为首要工作来抓,通过学习基础理论、参观红色教育基地,开展“我是谁、为了谁”的讨论活动等,使仲裁员认识到当前国内外形势和肩负的责任,牢固树立“为民服务”“公正廉明”的工作理念,为顺利完成调解、仲裁任务,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是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区仲裁院把案件的调解和预审工作作为业务水平提升的突破口。充分利用立案前、开庭前和开庭后三个调解的关键时机锻炼仲裁员沟通、协调和化解纠纷的能力;对集体和复杂案件以及首遇新型案件均实行案前分析研讨,理清庭审思路,以案交流,以案促学,不断加深对法律和政策的理解把握,确保案件裁判的正确方向;定期开展专(兼)职仲裁员业务培训、组织庭审观摩、相互点评案件、解读经典案例、限时制作仲裁文书等活动促进仲裁员的能力水平上台阶,主动练就硬功夫,成为调解和仲裁工作的多面手、资深人。

三是健全争议调解和仲裁工作制度。为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办好案件,确保“人、财、物、事、案”各个方面有章可循,安全可控、高效运行、公开透明、清正廉洁。区仲裁院建立完善了10项制度,分别为:线上线下受理和立案审查制度、“都言和”调解和考核制度、重大案件集体研判和预审制度、庭审旁听和案件点评制度、裁审衔接和案件移送工作制度、案件统计分析和通报制度、文书送达和网上公开制度、案件回访和卷宗管理制度、学习交流和业务培训制度、仲裁员的行为规范等制度。

四是积极开辟法律援助的绿色通道。为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保障困难职工获得必要的法律援助服务。区仲裁院主动跟区司法局、总工会联系,在区劳动人事仲裁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同时在14个镇(街道、园区)和重点企业点建立法律援助中心,负责接待和办理援助工作,确保应援尽援。并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和法律援助之间的工作衔接,明确流程、完善程序保障、加强信息沟通、坚持密切协作、实现资源共享,提高应急联动成效,保证援助案件快立、快调、快审、快结。

五是全面开展争议预防和化解工作。为使“显性”的劳动纠纷少发生或不发生,该院认真践行“枫桥式工作法”,积极落实盐城市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三年行动方案和实施办法,制定预防工作计划、明确各级职责、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组织企业进行“法制体检”、建立风险排查预警机制、督促重点企业完善应急预案,通过全方位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和化解工作,将工作重心前移,确保把“隐性”的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下一步,盐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将加大智慧仲裁庭的建设,“让数据多跑路,让技术多服务,让群众少跑腿”,真正实现“我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承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通讯员  李林华


校对 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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