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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武法院发出南京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

来源:意昂2  更新时间:2024-04-19 07:55:57


4月15日,玄武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法院发出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法〔2024〕74号,下文简称《意见》)。南京《意见》指出,首份示人民法院在办理离婚、成年抚养等案件过程中,人提应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玄武德法共治、法院发出问题导向、南京能动履职、首份示因案制宜等原则,成年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人提引导父母履行监护职责、玄武关心未成年子女成长。法院发出

4月16日,适逢四级法院“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专题开放日”,南京玄武法院在一起离婚案件中发出了南京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

案件双方因婚后感情不和诉至法院请求离婚,为争取孩子抚养权互不相让,且多次报警。在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多次调解发现,相较于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该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争议更大;在主张抚养权时,双方多以诋毁、中伤对方的方式主张自己更适合抚养孩子。承办法官认为,当事人双方的行为、态度均未给孩子作出正确表率,双方互相诋毁的做法不利于处理抚养权争议,更不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经过多轮调解遂发出了“关爱未成年人提示”。

“提示”要求双方恪守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明确孩子是父母离婚的最大受害者,呼吁父母双方保持平静和理性,积极履行关心、关爱、陪护未成年子女等责任。同时,结合双方当事人的职业经历和生活阅历,提示双方即便离婚,也要共同营造最适合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的环境,积极承担作为父母的责任。双方签收“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后,当庭签署了“关爱未成年子女承诺书”。

近年来,玄武法院秉持“温暖、卫护、协同、舒心、修复”的未成年人家事审判工作理念,致力于打造“和合紫金”家事审判工作特色品牌,筑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防火墙。此次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是玄武法院继2022年发出全市首份家庭教育令之后,在未成年人家事审判专业化、人性化工作中的又一次尝试。未来,玄武法院将继续创新举措,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任国勇 通讯员 王萍 李雪静 言昕辰

校对 盛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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