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意昂2官方网站!
服务热线:020-123456789
  • 产品
  • 文章

NEWS CENTER

新闻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 > 汽车音响

深交所:拟对恒大地产夏海钧给予终身不适合担任债券发行人董监事等处分

来源:意昂2  更新时间:2024-05-14 16:47:29


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注:《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仅为本所的深交所拟事初步意向,并非正式决定,对恒大地董监本所将结合相关当事人的产夏处分申辩情况等作出最后的处分决定。)

夏海钧:

经查明,海钧合担你在作为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恒大集团董事期间,终身涉嫌存在违反本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5条、不适第1.6条相关规定的任债行为。

根据本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8.3条、行人《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第四十五条、深交所拟事《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第四十六条的对恒大地董监规定,本所拟对你给予公开认定终身不适合担任债券发行人董事、产夏处分监事、海钧合担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开谴责的终身处分。

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不适本所现以公告形式向你告知拟作出纪律处分的任债相关事宜。请你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到本所领取《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逾期未领取的,上述期限届满即视为送达,本所将依照相关规定作出正式处分决定。

根据本所《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办法》的规定,你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你对前述拟作出的纪律处分有异议,应当于《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向本所提交书面陈述与申辩,并提供相关证据。根据本所《自律监管听证程序细则》的规定,你还可以申请听证,如申请听证,应当于《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所提出,并提交书面陈述和申辩等材料。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听证、陈述与申辩的权利。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4年5月13日

 


相关文章